为了响应江苏省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方式,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的发展趋势,拟对《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07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居住用地(r2,4.24公顷)和06-04地块幼托用地(rax,0.68公顷)合并调整为06-03地块商住混合用地(0709,4.91公顷),其中商业用地占比不超过10%,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居住用地(r2,4.88公顷)优化调整为3个地块:①06-09地块公园绿地(1401,0.28公顷),绿地率≥80%;②06-10地块公园绿地(1401,0.23公顷),绿地率≥80%;③06-11地块商住混合用地(0709,6.70公顷),其中商业用地占比不超过10%,用地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拟将06-11地块公园绿地(g1,1.61公顷)、06-12地块商业用地(b1,4.80公顷)、06-13地块商办混合用地(bb,2.53公顷)、06-14地块公园绿地(g1,0.33公顷)和部分道路用地(农科路,0.71公顷)优化调整为2个地块:①06-12地块公园绿地(1401,1.51公顷),绿地率≥80%;②06-13地块商住混合用地(0709,8.48公顷),其中商业用地占比不超过10%,用地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将规划农科路(支路)的红线宽度由24米调整为18米,并对其弹性管控。
拟优化07-07地块预留用地(k,7.04公顷)和07-08地块公园绿地(g1,0.53公顷)用地边界,调整后为:①07-07地块公园绿地(1401,2.77公顷),绿地率≥80%;②07-08地块留白用地(16),用地面积为4.7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张紫文联系电话:
******林光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厦门路6号
邮编:223001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