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子湖校车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子湖校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19座两辆和30座校车两辆(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9座校车两辆,最高限价46万元(23万*2);
二标段:≥30座校车两辆,最高限价52万元(26万*2);
注: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上述两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如果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内。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保障本次招标项目顺利实施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6.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1-6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采购文件信息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5年4月29日11:30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不能到现场的可以采用邮箱报名,请先电话咨询),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4:30;
2.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总
(2)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伍工 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伍工 电话:******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不能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默认对开标现场无质疑,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对开标现场及开标过程提出的质疑)
九、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一标段4000元,二标段4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