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薛城区市容环境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EPC)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薛城区市容环境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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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类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下称项目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投标人应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③本项目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④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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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632-******,(2)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移动端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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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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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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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对标书雷同性进行审查,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招标文件下载的IP地址、MAC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串通投标(具体以系统清标情况为准),将否决其投标。 5、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枣庄市薛******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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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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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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