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一标(甘溪港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LZHD-TJ01)第3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4-12-24 15:53:05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一标(甘溪港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书(第3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一标(甘溪港大桥拆除重建工程)(LZHD-TJ0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答疑澄清书第3号。本答疑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问题1:
①招标文件第21和22页,3.2.8条款中规定暂定金额为******元,3.2.9条款规定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但是工程量清单说明对暂列金额进行说明为:(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3%:请明确投标报价中暂列金是按照招标文件第21页.3.2.8条款中规定的******元填报,还是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投标报价(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3%计算填报?
②招标文件第141页、第197页、第241页,均约定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招标文件第21页,3.2.8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4元计算得出安全生产费为******.31元;答疑澄清书(第2号)文件中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为******.0元:请明确安全生产费是否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按照******.31元填报?
答复:
①本项目暂列金额为******元,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填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3%。修改为: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②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按照招标文件第21页,3.2.8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4元计算得出安全生产费为******.31元;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有误,请投标人自行解锁,自主报价。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中:“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修改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书相对应的内容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投标截止时间不变。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登录下载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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