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利用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利用一期)监理已由******委员会
以渝发改振兴【2021】7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顺溪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7995.99㎡,其中1#馆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6183.44 ㎡,层数为地上二层,吊一层,地下一层,2#馆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 1812.55 ㎡,层数为地上三层。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遗址保护与保护设施、******消防设施、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网、标识标牌、道路、周边配套设施及海绵城市、BIM、绿建专项设计等工程(除展厅展陈以外其余为交钥匙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70.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
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16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1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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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街道鸣玉溪大道99号1号楼12层 |
地址: |
******街道汇业街1号2幢14-13 |
联系人: |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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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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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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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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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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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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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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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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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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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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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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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