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研究级相差显微镜、标准认知障碍病房仪器、空气肢体压力治疗仪、电动直立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1)******J
项目名称:研究级相差显微镜、标准认知障碍病房仪器、空气肢体压力治疗仪、电动直立床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 A、B、C、D分标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贰仟元整(¥822000.00元)其中,A分标16万元,B分标26.2万元,C分标30万元,D分标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贰万贰仟元整(¥822000.00元)其中,A分标16万元,B分标26.2万元,C分标30万元,D分标10万元。
采购需求:
分标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货物要求 |
A |
空气肢体压力治疗仪 |
20台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B |
标准认知障碍病房仪器 |
1批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C |
电动直立床 |
15 张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D |
研究级相差显微镜 |
1套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由供应商在3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1)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2)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3)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复印件。
(4)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属于二类或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及登记表;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釆购网(****** ccgp. gov.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 月 9 日下午18: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竞标无效。
4.售价:采购文件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注:①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银行卡进行充值。
③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④供应商操作手册超链接:******/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注意事项:此网址为超链接,请注意复制方式,点击“复制超链接”)
(超链接打开方式:按住键盘中的Ctrl键,鼠标单击网址以跟踪连接。)
⑤开具文件费发票提示:供应商付款成功后,项目截标后尽快在系统提交开票申请,经招标代理审批后,即将文件费发票发送至预留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自行到电子邮箱查看。
6.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评审)开启:
1.时间:2024年 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后;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2.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谈判保证金金额:A分标1000.00元,B分标2000.00元,C分标3000.00元,D分标1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2.1、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
******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银行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竞标人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账户上的时间,为避免因谈判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竞标被拒绝,建议充分预留时间转账。
2.3、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提交的方式将“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提交至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接收人:陈有弟;联系电话:0771-******)。提交的凭证无效,或者含有不能满足相关法规规定的竞标保证要求的情形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2.4、竞标(响应)担保函或竞标(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
3、竞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标有效期一致。
5、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相关竞标无效。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有弟、韦吉、周晓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有弟、韦吉、周晓敏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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