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视喉镜、除颤仪(AED)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1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QHJY-JC-******
******医院可视喉镜、除颤仪(AED)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6万元
(五)控 制 价:本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6万元,分项控制价可视喉镜:人民币3万元/套,除颤仪(AED):人民币1万元/套;
******医院可视喉镜、除颤仪(AED)设备采购包含:可视喉镜一套、除颤仪(AED)三套,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运行到位。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二、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供应商所投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若为设备代理商,须根据所投设备的类别,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1******医院网站上发布。获取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有限公司(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102室)。
4、磋商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17-******、******,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
2******医院怡心楼一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袁工 联系电话:0517-******、******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
2******医院怡心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清江浦区淮海西路186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
联系方式:袁工 电话:0517-******
项目联系电话: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