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97,710.58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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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997,710.58 元 | 1(项) | 997,710.58 元 |
- (1)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8-11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1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受,否则将失去竞标资格:
1.按时按比选文件要求报名并缴纳了比选文件费;
2. 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按时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
3.线上按照公告要求上传盖章后的比选申请文件。
备注:评审依据按照提供的线下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线上报价与比选申请文件不一致时,按照线上报价为准。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前内完成清单所有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 (二)交付地点:******小学
- (三)验货方式: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97710.5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5005.22元。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甲供材料安装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所有工程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工程款等额的发票与校方(业主方),校方(业主方)将相应款项划拨至采购人,由采购人代为支付;甲方未收到校方(业主方)足额款项前,有权暂缓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进度款与尾款。
本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中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若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效虚假发票或者发生延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在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约定的发票前校方(业主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甲方与校方(业主方)因无效虚假发票或延迟开具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费、罚金、滞纳金和法律费用。
(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校方(业主方)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后,校方(业主方)向甲方支付至项目审定 结算费用的100%。甲方应按项目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汇入校方(业主方)指定账户。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校方(业主方)无息退还。
(四)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承包人报审价相比小于5%(含5%)时,由校方(业主方)承担审计费用;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承包人报价相比大于5%(含5%,计算公式为:(审定金额-成交供应商送审金额)/审定金额≥± 5%))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审核单位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以结算审核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韦平何丽莉王珊珊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冯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