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007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728-742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1号厂房 C301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长沙市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热成像仪 | 热分析仪 | 1、探测器分辨率≥380x280; 2、热灵敏度≤35mK;3、IFOV≤1.98mrad;4、视场角:≥43.7°x31.9°;5、图像模式:红外,双光融合,可见光,画中画,细节增强;6、电子变倍:≥1×,2×、4×、8×;7、温度报警:图像报警;8、激光指示:有;9、连接方式:USB、WiFi;10、支持点/线/区域测温,支持≥10个点、10个区域、10条线;11、支持温度报警、WiFi、云服务、PC/手机APP分析软件;12、5MP可见光相机、≥3.5寸触摸屏(480x640);13、图像命名:自动/手动输入命名或扫二维码命名;14、配置≥64GB MicroSD卡; | 台 | 8 | 132000 | 2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一、技术要求1.仪器进气端需具备双重颗粒物过滤功能,防止抽取到杨柳絮、小微型昆虫等异物;2.仪器需具备气路保护功能,避免颗粒物的累积影响气泵的使用寿命;3.仪器采用主动泵吸式采样方式,气体置换时间短,需能及时的反映空气质量变化;4.仪器需具备高点采样装置,能高空处长时间取点采样;5.仪器需具备主动式风险控制,严密监控及反馈传感器各项运行参数的异常;▲6.检测原理与因子:激光散射原理,至少具有PM1.0、PM2.5、PM5.0、PM10.0、TSP,5项颗粒物监测因子;测量范围:0~10mg/m3或0~30mg/m3可选,显示精度:≤0.1μg/m3;▲7.功能面板:仪器配置≥彩色7英寸液晶屏,具有打印、查询、存储、系数、时间、周期、密码等功能;支持设备手动或自动校零、线性校准、本机原始电位标定;8.供电电源:交直流两用,或内置可充电电池、续航时间≥5h;9.通讯功能:具有RS485/232数据接口,可通过软件获取仪器当前实时数值,同时可以读取历史数据、设置保存间隔、保存实时和平均数据;10.采样设定:支持延迟采样设定、支持间隔采样设定、采样周期可设定6-9999S;11.颗粒物PM2.5示值误差重复性:≤5%;12.颗粒物PM5示值误差重复性:≤5%;13.总悬浮颗粒物TSP示值误差重复性:≤5%;14. 仪器重量≤5.5kg;二、配置要求:主机、采样头、采样支架、采样管、自净器、充电器、便携装置。 | 台 | 12 | 116400 | 3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检测类别检测气体量程分辨率一氧化碳CO0-1000ppm0.1ppm氧气O20-30%VOL0.01%VOL氨气NH30-100ppm0.01ppm二氧化硫SO20-100ppm0.01ppm氮氧化物NOX0-100ppm0.01ppm二氧化氮NO20-100ppm0.01ppm一氧化氮NO0-100ppm0.01ppm氯气Cl20-20ppm0.01ppm氮气N20-100%VOL0.01ppm挥发性有机物TVOC0-100ppm0.01ppm甲烷CH40-100%LEL0.1%LEL2.检测原理:电化学、催化燃烧、红外、PID光离子;3.检测范围:不得少于一氧化碳(CO)、氧气(O2)、氨气(NH3)、二氧化硫(SO2)、甲烷(CH4)、氮氧化物(NOX)、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氮气(N2)、挥发性有机物(TVOC)、氯气(Cl2)11种气体,可超出检测范围其他因子;4.检测方式:内置泵吸式;5.示值误差:≤±2%F.S;响应时间:T90≤20秒,恢复时间:≤30秒;6.传感器配置:标配≥11个气体传感器;▲7.采用≥7寸高清彩显示屏,并可实时显示浓度、报警、时间、温度、存储、通信、电量、充电状态等信息;可实现数据自动回传平台功能,实现大量远程设备的连接管理、数据采集、存储和传送等功能,具备手机APP功能:(1)可查看数据监控,可无限添加监测点;(2)数据报警时,可提示报警,发送短信;(3)可管理远程设备信息;(4)具备无线互联,支持≥300米范围内任一台设备报警,匹配设备也会报警,报警方式为声光报警并可关闭报警;8.单位可选:ppm、mg/m3、Vol%、LEL%、PPHM、ppb、mg/L;9.具有多种报警方式报警模式设置,报警时可多方位立体指示报警状态;10.USB充电接口,可用电脑或充电宝充电,兼容手机充电器,具有过充、过放、过压、短路、过热保护功能;11.防爆等级:Ex ia IIC T4 Ga;12.防护等级:IP66;13.工作环境:温度:-40℃~+70℃,湿度:≤10~95%RH(无凝露);14.配置要求:主机、≥0.4m不锈钢采样手柄(带粉末冶金过滤头) 、铝合金仪器箱 、USB充电器(含数据线) 、内置湿度粉尘过滤器。 | 台 | 12 | 660000 | 4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量程:0-4000ppm;2、检出限≤0.1ppm;3、T90响应时间:≤3s;4、示值误差:≤±5%;5、电池:容量≥4200mAH或续航时间≥10h;6、屏幕尺寸:≥4寸触摸屏;7、采样方式:泵吸式;8、采样流速:0.4~0.8L/min;▲9、操作系统采用Android系统,APP软件升级采用无线升级(OTA升级),可查询检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可查询STEL、TWA记录,可出具检测报告,具有超标统计、警报统计,时长统计,实现日、月、季度和年统计功能,支持USB(导出、打印)和无线(导出、打印);10、可显示位置地图信息、经纬度和地址;11、防爆等级:Ex ib ⅡC T4 Gb;12、配置要求:主机、主机充电器、便携箱、标气袋≥3个、过滤膜≥10个。 | 台 | 6 | 90000 | 5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技术要求1.1 主机采用防爆设计,可应用于加油站、油库等防爆场所,防爆等级至少满足Ex ib IIB T4 Gb;1.2 一体化检测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参数,各参数均可实现多次检测;1.3 配备手操器可为防爆平板或手机,可应用于加油站、油库等防爆场所,触摸液晶屏,亮度需可调节;1.4 手操器需具备人机交互、数据存储等功能;1.5 内置蓝牙模块,可支持蓝牙通信功能和外置蓝牙高速打印机功能;1.6 可通过Type-C转接线,进行检测数据导出和仪器升级;1.7 内置压力发生器,可进行仪器气密性检测,实时测量大气压、环境温度和环境相对湿度;▲1.8 通过北斗卫星进行检测地点自动定位,方便记录;1.9 内置可充电高性能防爆型锂电池,充满电可连续工作≥8h;1.10 主机工具箱需强度高、重量轻、携带方便;1.11 需配备油桶,油桶设计安全可靠易操作,可有效防止泄漏,确保安全检测;1.12流量:参数范围(10~150)L/min;分辨率0.1L/min;最大允许误差:≤±2%;1.13压力:参数范围(-2500~2500)Pa;分辨率1Pa;最大允许误差:≤±0.25%F.S.;2、配置要求:主机、油桶、工具箱(含连接附件)、电源适配器、防爆手操器、蓝牙打印机。 | 台 | 9 | 225000 | 6 | 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探头:敏感元件热球探头;2.风速量程:0.05-30.0m/s;3.基本误差:0.05-5.00m/s:±(4%U+0.1)m/s、5.0-30.0m/s:(4%U+0.2)m/s(其中U为实测风速);4.响应时间:≤3s;5.最小分辨率:≥0.02m/s;6.显示屏:LCD显示;7.操作温度:5°C- 40°C;8.操作湿度:≤90% RH;9.电池型号:AAA电池;10.尺寸:风速仪≤217x97x46mm;11.探头:φ11mm(直径); | 台 | 8 | 13600 | 7 | 热成像夜视仪 | 热分析仪 | 1.探测器类型:≥640×480@12μm,氧化钒非制冷; 2.工作波段:8μm~14μm、NETD ≤50mk; 3.镜头:35mm/F1.0;4.调焦:手动调焦 ;5.视场角:≥12.5°×9.4°;6.显示屏:≥1280×960, ≥0.4寸彩色LCOS屏,支持双屏幕切换显示功能;目镜:单目显示,出瞳距≥10mm,可调屈光度-4~+2整机放大倍率:2~16x识别距离:≥700 米(对人)、≥1400 米(对车);7.图像处理帧频:≥50Hz 电子放大:1X~8X 连续放大;调色板:黑热、白热、红热、铁红,蓝热、绿热;场景模式:支持增强,高亮,自然三种模式;画中画:画中画显示放大画面,位置可选择左上,中上,右上;8.功能:拍照、录像、热点追踪、测距、激光指示、照明、Wi-Fi/APP:支持WiFi分享图片和视频,连接APP(IOS & Android)可远程控制热像仪补偿方式:场景补偿、快门补偿、自动补偿;其他:图像增强、图像亮度对比度可调、自动关机、自动休眠、超级省电模式、指示灯可开关; 9.电源系统:内置电池,容量≥6000mah 工作时间:连续工作时间≥5h;10.整机接口USB:TYPE C(USB 2.0 标准)接口,可充电,可存取数据、高清视频输出:Micro HDMI、外接扩展:支持皮卡丁尼扩展、内存卡:≥16GB; 11.工作温度:-10℃~50℃ 存储温度:-30℃~60℃,防护等级:IP66,抗1米跌落;12.重量≤600g; 13.配置要求:电源适配器、USB线、Micro HDMI视频线、镜头盖、手腕带、内衬包、快速使用指南、8K高清外接显示屏,锂电池。 | 台 | 12 | 234000 | 8 | 恶臭监测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检测气体:测OU(0-999)/H2S(0-100ppm)/NH3(0-100ppm);2.检测原理:电化学;3.检测方式:泵吸式,内置强力吸气泵,泵流量1-10档可调,最高可达1L/min;4.数据存储:100000组,可选配聚创研发专用通讯软件连接电脑下载数据;5.精度:≤±3%FS或±10%(视具体传感器而定)、响应时间:≤10秒;6.报警方式:声光报警;7.恢复时间:≤10秒;8.工作温度:-20~50℃;9.工作湿度:0-95%RH; | 台 | 8 | 61200 | 9 |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供电方式:电池供电(≥5000mAh锂电池);2显示方式:≥2.8寸液晶显示屏;3数据存储:100万条数据;4充电时间:≤8h;5工作环境:温度-10℃-50℃;湿度<95%RH(无凝露);6油烟测量量程:0~40mg/m3;7颗粒物:0~40mg/m3;8非甲烷总烃:0~20mg/m3;9可接设备:1-4个ModBus设备组合;10通信协议:ModBus-RTU协议;11待机时间:>8h连续;12重量:≤500g; | 台 | 6 | 8160 | 10 |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 热分析仪 | 1、技术参数1.1探测器(1)类型:制冷型高灵敏度探测器;(2)像素:≥320×256; (3)波长范围:3.1~3.5μm;(4)热灵敏度:≦10mK;(5)探测器帧频:≥50Hz(非插值法);(6)气体灵敏度:≤0.4g/hr(CH4);(7)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在满足最大允许误差前提下,热像仪连续稳定工作的时间应≥4h;1.2镜头(1)红外镜头:焦距:39mm,视场角≤14°x11.2°或焦距:23mm,视场角≤24°X19.2°(可选);(2)最小成像距离:≤0.5m;(3)空间分辨率:≤0.77mrad;(4)聚焦方式:手自一体镜头,具备手动、电动、自动和触屏四种聚焦方式。1.3成像性能(1)液晶显示屏≥5.0英寸、可旋转,内置可见光相机,自动对焦,可以拍摄、存储可见光图像;(2)显示模式:在红外方式下,具有3种显示模式,可调节色标;(3)修正功能:输入目标距离、目标发射率、环境温度、反射温度、相对湿度后,自动计算修正大气透过率和目标表面反射率对测量结果的影响;(4)模式:具有红外模式、可见光模式、气体成像模式、气体画中画模式、气体DSX模式,红外画中画模式,红外dsx模式。1.4 测温功能:具有等温分析功能,测温范围不小于-40℃~+350℃。1.5 图像存储(1)存储卡:≥128G;(2)存储方式:自动/手动拍照及录像功能,可网络传输实时原始图像及录像;(3)单帧红外图像格式:JPEG格式, 带14位数据图像;(4)语音记录和回放功能:具备语音记录和回放功能,可随图像和录像一同存储不小于120s语音记录;(5)视频录制、播放与输出:具录制可见光及红外热成像视频和音频功能,并传输至存储卡内、PAL/NTSC视频制式输出;(6)图像显示方式:支持将可见光图像和红外图像同时显示在同一个视频中,在可见光图像上叠加尺寸可调且可移动的红外区域;1.6.激光指示器:具有激光指示和测距功能,最大测量距离为1100m,可在屏幕上线上距离信息,可将激光指示点位置在图像中标记出来,并进行跟踪;1.7 目镜功能:OLED可旋转且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8 数据传输接口:通过数据传输接口向PC或其他存储设备实时传输数字图像信息;1.9 电源系统(1)电池类型:锂电池, 可充电;(2)工作时间:单个电池连续工作时间≥4.5小时;1.10.物理特性(1)重量:≤2.5kg(含标准镜头、电池);1.11.手柄功能:具有≥180°旋转;1.12.可检测气体至少包含:甲烷、乙烷、丙烷 丁烷、戊烷、己烷、辛烷、庚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甲烷、1-己烷、乙烯、丙烯、戊烯、异戊二烯、异丁烯、1,3-丁二烯、1-丁烯、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对二甲苯、乙苯、溴苯、庚苯、苯乙烯、1,2-二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多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气体;1.13.可通过WIFI连接便携式VOCs检测仪(氢火焰离子法FID+光离子法PID),红外热像仪屏幕可以同时显示FID检测器和PID检测器的检测数据;1.14防爆等级:防爆不低于Ex ic nC op is II C T6 Gc;1.15防护等级:≥IP65;1.16无线通讯模式:不少于WIFI,蓝牙,WLAN,4G/5G功能;1.17 提供专业手机APP:可远程操控设备,画面同步,操作映射,支持检测数据发送到远程云服务器;1.18 仪器可观测到泄漏气云形态;2.配置要求:主机、可充电锂电池≥2个、电池充电器、适配器、SD卡≥2张、SD卡读卡器≥1个、U盘≥1个、耳机≥1个、便携箱、USB连接线≥1根、HDMI视频线≥1根、三脚架、清洁布。 | 台 | 5 | ****** | 11 |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一、技术参数1.仪器应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具有双点火器,电源开关应带信号灯,机身应采用铝合金。▲2.软件:采用JAVA语言开发并采用中文界面,可创建多条工作曲线,单位可选ppm或mg/m3。可设置超标限值、检测值超标时应有特别提示。可显示实时检测趋势图、可选响应因子。可显示FID检测器火焰温度、火焰状态、氢气量、氢气压力、出口氢气压力、电压、电量和泵功率。3.采样气体流量:≥1L/min;4.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双点火器;5.量程范围:0-50,000ppm;6.示值误差:≤±4%;7.检出限≤0.2ppm(甲烷);8.响应时间:T90在3.5秒内;9.氢气瓶:容量≥100ml、最大工作压力20MPa,满气可使用12小时以上;10.电池工作时间≥8h;11.数据传输:蓝牙无线传输或wifi;▲12.开机点火时氢气瓶出口阀自动打开,关机时氢气瓶出口阀自动关闭,无需手动操作;13.防爆等级:Ex d ia mb IIC T4 Gb;▲14.位移幅值:0.15mm,频率范围:(10~55~10)Hz,扫频速率:1个倍频程/min,每个方向保持10min,试验后,仪器恢复2小时,示值变化:≤±0.4%;15.环境温度在(0~40)℃范围内变化,示值变化:±0.6%;16.配置要求:主机、充气套件、防爆手机、采样探头组件、电源适配器、双肩包、便携箱、工具包、铝箔气体采样袋≥3个。 | 台 | 8 | 448000 | 12 | 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一、适用标准满足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与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林格曼检测技术要求;适用于柴油车的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二、技术要求1.响应速度快,响应时间≤1s;2.具有伸缩杆,满足不同高度,不同大小排气管检测;3.内置高亮度补光灯,避免环境光干扰;4.测量腔内具有高强度光学保护镜片,避免内部器件受尾气污染,后端具有开口,便于镜片清洁;5.可通过无线把测量数据传输到系统端;6.测量腔体出入口圆柱体设计,能更好适配排气管口径,确保尾气充分进入测量腔体;三、技术参数1.量程: 0~5级(林格曼黑度等级);2.示值误差: ≤0.25级(林格曼黑度等级);3.重复性: ≤0.2级(林格曼黑度等级);4.分辨力≤0.05级;5.续航时间 ≥6h;四、配置要求:主机、电源适配器、便携箱。 | 台 | 3 | 5040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伍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热成像仪 | 燧石/RM305 | 8部 | 16500 | 132000 |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2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青岛科探/KT-02型 | 12部 | 9700 | 116400 | 3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深圳睿安/RA600-BX型 | 12部 | 55000 | 660000 | 4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 艾莫斯/SD1000 | 6部 | 15000 | 90000 | 5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青岛科探/KT-2060型 | 9部 | 25000 | 225000 | 6 | 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 | 青岛热持环保/QDF-6 | 8部 | 1700 | 13600 | 7 | 热成像夜视仪 | 高德智感/TJ630 | 12部 | 19500 | 234000 | 8 | 恶臭监测仪 | 深圳睿安/RA600-OU型 | 8台 | 7650 | 61200 | 9 |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 | 普锐森社/SN-3001-LBREC-N01 | 6台 | 1360 | 8160 | 10 |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 南京智谱/TH330-001 | 5台 | 263900 | ****** | 11 |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 | 艾莫斯/Phx21 pro | 8台 | 56000 | 448000 | 12 | 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 | 火眼智能/HY-A101 | 3台 | 16800 | 50400 | 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叁佰叁拾伍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4)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5)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产品在甲方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中标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用户单位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乙方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7、质保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质量要求
3.1质量标准 (1)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1年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4.售后服务
4.1乙方所投产品提供项目整体质保期限为1年,参数有具体要求的以参数为准,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的产品部件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部件。 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至少两次以上专业讲师现场培训。 4.3 系统维护。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4 技术支持。 1)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5 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进行。 4.6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 5.技术支持与培训 5.1 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乙方应按下列要求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5.2免费现场培训: 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2)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5.其他要求
5.1付款人: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2付款方式:乙方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试用3个月且财政资金下达后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5.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 5.4、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送至甲方处核验,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核查情况报告至监管部门。 5.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与甲方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95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设备试用3个月且财政资金下达后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9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0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需提供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通过初步验收。 交货地点: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需完成每台设备的校准报告以及性能验证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设备彩页、说明书以及校准报告和性能验证报告、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9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验收过程产生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投标文件作为邀约的一部分,同时视作供货内容依据。 (5)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证明资料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7)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5)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1合同的变更 12.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1.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2.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2合同中止与终止 12.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2.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