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1.标题: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5.项目编号:A******70S000253 6.建设地点:嵊州市烈士纪念馆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造价619.9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概算金额为 383.84万,本次招标设计服务费为6.91 万元不下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占批复总设计费的50%)。建设规模:对烈士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专业灯光购置、历史时刻场景等。室外面积约800平方米,包含外围节点打造。 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陈设计内容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投标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验收工作,包括展陈空间布展及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艺术品展项制作及安装、场景展项制作及安装、展陈空间照明系统施工、外围环境的布展与施工及验收、移交、工程缺陷期的保修服务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辅助性工作。 ①工程设计范围: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使用功能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深化、所有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等。 ②工程施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消防、变压增容等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 ③其他事项:完成施工图预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等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事项。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0.工期:120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一)投标人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满足以下A、B项要求的独立法人:A、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B、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除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本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安全员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上岗证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6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如有)、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综合评估法;中标方式:按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1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有限公司(嵊州市官河南路379号国商总部大楼5楼)。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单位持相关转账凭证在开标现场换领投标保证金收据。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凭相关凭证退还投标保证金,中包人的投标************银行鹿山支行 账号:************ ******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招标人账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有限公司(嵊州市官河南路379号国商总部大楼5楼)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街道官河南路379号国商总部大楼5楼 邮编:312400 邮编:312400 联系人:竺工 联系人:李燕 电话:0575-******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1.其他要求: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发包人: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5/3/17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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