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相关工作开展,高效匹配相关业务工作与专家学者,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以上领域提供技术支撑作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新污染物治理领域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绍兴地区公开征集,各科研院(所)、(中)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均可推荐。
二、专业领域
(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修复工程监理、效果评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水文地质调查、土地利用管理等。
(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
(三)新污染物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监测、风险评估、管控治理技术研究。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业务;
(二)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新污染物相关的政策和技术方法等,熟悉本专业、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发展方向及前言动态,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技术问题决策的能力;
(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的、管理经验的、获市厅级以上重大表彰或奖励的,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事年限可适当放宽;
(四)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四、工作职责
(一)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效果评估等报告进行技术审查,确保科学性和规范性;参与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新污染物治理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及技术审查。
(二)为土壤和地下水、固体废物及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技术导则的制定提供专业建议。
(三)参与污染场地隐患排查,提出风险管控建议;对突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件提供应急技术支援,指导现场处置。
(四)为政府部门、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五、征集方式及程序
(一)采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专家征集,推荐单位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申报,填写《绍兴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新污染物治理领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附专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每单位至多推荐8名同一类型专家,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每单位至多推荐5名同一类型专家,企业、社会组织等每单位至多推荐3名同一类型专家,本地权威机构(如省级环境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可适当增加名额。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递送至我局联系人处,电子材料发联系人邮箱。
(二)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提交申请的专家进行审查,经审查拟入选的专家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弘,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丽娇,联系电话:******(浙政钉同号);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