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640202-04-02-789931)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设施更新改造一标段及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石嘴山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总规模为14.25万m3/d。
******街道
2.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天(其中交货期:45天,安装工期:45天);监理服务期限:与设施更新改造全过程同步进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施更新改造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标段:第三污水处理厂、第五污水处理厂
三标段:第二污水处理厂
监理:对应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本公告为本项目一标段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5招标内容:一标段:本次招标将针对石嘴山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格栅、刮泥机、污泥脱水设备、除臭系统、电气自控等关键设施进行绿色升级改造,对于污水处理厂运营降本增效,降低能耗,稳定污水水质标准,同时加强资源化循环利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监理:石嘴山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的格栅、刮泥机、污泥脱水设备、除臭系统、电气自控等关键设施进行绿色升级改造,对于污水处理厂运营降本增效,降低能耗,稳定污水水质标准,同时加强资源化循环利用,监理招标内容对应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设施更新改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设施更新改造: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东、星光大道北
邮编:753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高林平 王燕 刘瑛 赵亮 朱晓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