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砭村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安装劳务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X-ZB-F-24(02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姚家砭村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安装劳务分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6.278646 万元,质量:达 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9.843132 万元,质量:达到 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普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8.620040 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4.1 送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源大道皓海大厦六楼 626 室
4.2 联系方式:******
三、其他
******有限公司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陕西德******有限公司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陕西普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 A 七路南侧 B 十一路东侧
联 系 人:高黎明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号华晶广场 B 座
联 系 人: 马壮、党艳红、王卉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