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水生态环境整治及行洪能力提升项目-淇县张近段河道治理
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水生态环境整治及行洪能力提升项目-淇县张近段河道治理,按照法定程序,于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淇县水生态环境整治及行洪能力提升项目-思德河回淤清理及河道薄弱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QXZB-2024-28
二、评审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9.8分
投标报价:******.3(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赵俊丽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44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420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5.66分
投标报价:******.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牛国梁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664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161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4.91分
投标报价:******.36(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席永超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992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64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利局
电话:******
邮编:456750
地址:鹤壁市淇县朝歌路1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鹤淇大道尼龙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双创孵化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县太行大道与竹园南路交叉口东北角财富广场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