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地下1层。建设主体托育综合楼、附属用房、门房、停车场等,配套实施水电暖等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宁钢大道以东、现状空地以南、黄河一街以西、滨河路以北区域。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地下1层。建设主体托育综合楼、附属用房、门房、停车场等,配套实施水电暖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为室外配套工程;三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有******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951-******。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健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420号
联系人:王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杨亚楠、姜向东、王化化、李霞
电话:0951-******、******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