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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绿”冷链物流及城市配送中心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4-12-06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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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绿”冷链物流及城市配送中心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绿”冷链物流及城市配送中心二期工程已由 ******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500152-04-01-3756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凉风垭工业园区南区C-22-0302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中央厨房6000m2,加工车间15500m2,冷库50600m2,展销中心6500m2,生活配套用房9750m2购置购置相应的加工、无害化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冷链配送车辆及相关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1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9039.9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 1156.85万元、专业设备材料费为 19127.6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38714.92 万元、勘察费为 40.50万元。)

2.4 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地质勘察和地形图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阶段的勘察工作、配合基础验收提供基底持力层的岩性报告(如有需要),按相关主管部门及审查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完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并符合送审要求,并最终提交经招标人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审查合格的成果文件。同时,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

2)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全过程(配合)、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含项目本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和专业,达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配合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本项目设计阶段等所有内容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设计图。

3)施工及采购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采购工作、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全部工程资料归档移交,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5)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

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

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注:发包人根据建设所需,有权随时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不会因此作出任何补偿。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4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下列(1)2)、(3项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的其中一项: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tongn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10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1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太安镇罐坝村一社(潼南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地址: ******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143号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韦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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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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