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永定区2024年度大豆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4]20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2024年度大豆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原文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第4、采购项目预算: 382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为4、采购项目预算: 382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2、更正采购需求中第十项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原文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供应商须为灌溉工程或灌溉服务或灌溉设备或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或施工等相关的企业;
1.2:水肥一体化或节水灌溉类似设备采购或与本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采购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承诺函,未提供者视为不响应。
1.3:提供相关设备图纸、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相关人员配备计划表。
更正为: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灌溉工程或灌溉服务或灌溉设备或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或施工等;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一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水肥一体化或节水灌溉类似设备采购或与本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采购业绩(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提供相关设备图纸、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相关人员配备计划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符琴 电话:****** 2、采购人 ******农村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 联系人:李壬华 邮编:4270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办事处丽景天下二期7栋1504室 联系人:符女士 邮编:427000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