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市农业灌区灌溉取用水精准计量项目 JSZC-320800-HAXH-C2024-002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HAXH-C2024-0028
项目名称:淮安市农业灌区灌溉取用水精准计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4万元
采购需求:
农业灌区灌溉取用水精准计量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响应文件中)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提供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材料
方式:************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王工 电话:******。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五、开启
时间: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报名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磋商供应商必须在报名起止时间内,帐号以对公形式将报名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帐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健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
注:1、对公转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
2、报名费回单需发送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如果磋商供应商因考虑自身磋商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有关磋商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系人:孙铭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