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概况及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9150万元。其中整治排涝河道约67公里,投资约2650万元;整治浔河上游河道约74公里,投资约2400万元;西顺河镇一道堤边沟治理工程,投资约1200万元;十里长河整治约4.7公里,投资约29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按照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编制)、监理、检测等。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二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土建)专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提供项目组成员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中标价5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时间、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8)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 年 9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9)******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 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丹丹,联系电话:******。投标单位 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0,******。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 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年12月20日 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 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无处罚 | |
3.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4.无控股、管理关系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6.项目组成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7.投标人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8.社保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银行基本账户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最终以报价对应的费率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投标报价:25分;项目负责人素质:9分;项目组人员配置:15分;企业业绩实力:6分;代理服务方案:4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 25 | |
2.2.4 | 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2.具有国家注册监理资格证书,得2分; 3.具有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 4.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中标价12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注:①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时间、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 9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低于5名: 同时具有工程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每有1名得3分,最多得15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15 | ||
企业业绩、实力 | 1.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中标价12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时间、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2.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体系证书、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的,全部具备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6 | ||
技术部分(暗标 ) | 代理服务方案(评委酌情给分) | 1.本次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难点(满分8分); 2.针对本项目招标的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 3.对后续招标代理服务的安排措施(满分5分); 4.招标代理工作规章制度(满分5分); 5.招标代理及文件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及质量保证(满分7分); 6.对本项目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满分6分); 7.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相应措施(满分7分); 8.标书内容清晰、完整,标书页码不超过180页(2分)。 | 45 | |
注:1.除服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各项评审要 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参与服务方案评审的评委≥5 人,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参与服务方案评审的评委不足 5 人,则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暗标要求:本项目采用“技术标 ”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 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不得在方案中明示或暗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信息(特别提醒:不得含有能够识别人员或单位信息的照片、彩色 图片),要求在封面、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 份的字符、图案、图片和人为标记等,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公司徽标、专用网址、 电子信箱代号、不得 涂改文字、更改字条等,加阴影、水印、颜色、加边框等标记,在文字或图形下画圈及线条,故意连续出现错别字,加插空白页,斜 体、加粗字体等,之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 语言或标记等。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浔河路城市花园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大门院内传达室二楼(江苏永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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