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
施工范围:******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秀丽
执业证书信息:苏******6994
王国辉、吴殿军、章孝宇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57.87%下浮计取(评审费按实计取,按每人每半天按三小时不超过400元计算评审,超过半天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上述费用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含在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考虑到报价中。共计899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
联系人:章孝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
联系人:胡志伟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志伟
电话:051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800-ZQHJ-C2024-0076采购文件.doc
小微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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