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法院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法院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4〕4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法院维修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法院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 ******消防等附属工程(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5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5,竣工日期:2025-04-05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质量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法院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场地内外“三通一平”、场地内外临时用电(包括临时变压器)、临时用水接入等】,******法院原有信息化设备,含LED屏幕,拼接屏,会议室扩音音箱系统,监控探头,无线覆盖等所有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利旧使用系统的拆装和移机。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改造面积1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 自2022-09-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09-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06-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
3.10投 标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 ****** ) 或 “ 信 用 江 苏 ”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2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直接确定:方法一(全部入围);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改造面积1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以上三项任意一项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建筑面积和金额即可,面积及金额不一致的,以数额大的为准;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全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有相应诚信库链接,诚信库链接须能自动关联链接企业诚信库。投标人对已获取的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需重新获取相应信息,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2022年9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2023年9月3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4年6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下述第( )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承诺)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9、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10、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1、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2、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 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未组成联合体即可 | ||||
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 | ||||
投 标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 ****** ) 或 “ 信 用 江 苏 ”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符合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2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业绩: 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7%;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2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 1******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超过80页,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 要求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分 | 2-5页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完整;方案针对性强;施工标段划分明确。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分 | 2-4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科学合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分 | 5-10 页 | 施工进度计划完整;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全面。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 2分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合理、阐述详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分 | 6-10 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科学合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分 | 15-26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成熟科学;对 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阐述准 确;解决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分 | 6-15 页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阐述详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4分 | 6-10页 |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可行的BIM实施方案,列出BIM实施重点及预期效果;利用BIM技术,通过BIM截图展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部署,包括现场作业区、现场办公区等; | ||
2.3.3(3) | 业绩(2分) | 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以上三项任意一项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大的为准;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全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有相应诚信库链接,诚信库链接须能自动关联链接企业诚信库。投标人对已获取的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需重新获取相应信息,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评分项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重复使用,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业绩评分。 (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业绩、施工组织设计)******委员会先评审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全部入围下一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9(7、5)名排名的,则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前后关系,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然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承揽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确定前后关系。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1-3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有相同的,以有效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有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序在前。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 ******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2号 | 地 址: | 清江浦区中鑫上城E319室 |
邮 编: | 223300 | 邮 编: | 223300 |
联 系 人: | 蒋小锐 | 联 系 人: | 张维 |
电 话: | 0517-******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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